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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宣導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稅捐處辦理委託轉帳退稅,目前僅辦理營業稅(屬國稅)之外銷零稅率直撥退稅,地方稅部分,仍以支票或小額現金方式辦理退稅。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人重覆繳納稅款後,申請退稅時,往往希望能將所退稅款,直接轉入其指定之銀行帳戶內,以取代屆時須領取退稅支票再去銀行兌領之麻煩手續,避免遺失支票或忘記兌領。惟目前技術上較適宜辦理轉帳退稅之稅目,僅開發代徵營業稅之外銷零稅率直撥退稅。

  該處指出,地方稅部分,除了使用牌照稅有小額(兩千元以下)現金退稅外,其餘地價、房屋、印花、牌照、土地增值稅等,均以開立退稅支票方式辦理退稅,尚未開放轉帳退稅。

  該處又說,納稅人如收到領取退稅支票通知函(或退稅支票),請儘速前往領取並立即兌領,以免遺失,影響自身權益,且造成徵納雙方困擾。


  (台中訊)擺設電動玩具(如電子遊戲機、電動彈珠台、電動釣布娃娃玩具等)營業,收取費用供人娛樂者,應於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電動玩具業為娛樂稅課徵對象,如未辦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除被追繳本稅外,將受到娛樂稅法裁處行為罰或漏稅罰。該處另表示,近來常接到民眾的詢問電話,指稱不過僅擺設幾台電動玩具,被警察局查獲後,除被罰營業稅外,又被罰娛樂稅,是一罪兩罰,且只擺幾台電動玩具,實稱不上為娛樂業等云云,這純屬個人對法令的誤解,而徒增徵納雙方的困擾。

  稅捐處又表示,坊間常見未辦登記的電動玩具業者,以檳榔攤、泡沫紅茶、冷飲、冰果、雜貨店、小說出租店、超級商店附設居多,在門口或暗間擺一、二台或五、六台電動玩具相當普遍,業者常因所賺不多而疏忽未辦妥登記,如被查獲兩稅併罰,金額很大,業者不可不留意。  稅捐處特呼籲,經營電動玩具業者,應於營業前向該處或所屬分處辦理設立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以避免遭受追繳稅額及科處罰鍰。


  (台中訊)小小停車位,可能牽涉的稅務問題有那些你知道嗎?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現代人習於和時間賽跑,追求速度感,有車真方便,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卻不少,其中停車最是大問題,但是有了車位,這小小車位的稅務問題,也令人有些許迷惑,台中市稅捐處特別提出說明,降低您有車也麻煩的感覺。以下是停車位牽涉的地方稅相關問題:

一、房屋稅部分:一般建物地上停車位係以有無收費為區分,收費者按非營業、非住家稅率,未收費者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如您擁有的是地下室停車場車位,該地下室僅供停放車輛和機器房抽水機,未收取費用、未出租,僅由所有權人分攤水電、清潔、維護費用而非營業者,免徵房屋稅,如果是按車收費或出租供他人停車,則按非住非營稅率課徵房屋稅。 

二、營業稅部分:如果您擁有的是大樓地下室停車位,僅供該大樓業主停車使用,管理委員會按年、按季或按月分攤酌收停車管理費時,並無辦理營業登記及繳交營業稅之問題。惟如係按次或計時收費,或提供車位,定期供他人停車使用,對外營業者,則應辦理營業登記,依法課徵營業稅。 

三、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停車位之建物用地如符合土地稅法第九條,自用住宅用地即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者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如車位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時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

  以上提供給有興趣的朋友參考,納稅人如有疑義,請洽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八00)0八六九六九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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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1-06-11
  • 點閱次數: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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