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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求職時節 勞工局提供你求職安全守則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六月鳳凰花開、時值畢業季節,社會新鮮人以及放暑假為汲取工作經驗參與工讀的學生蓄勢待發準備參與就業市場,但是受到經濟不景氣的衝擊,人浮於事,要謀尋一職,相對較不容易;然而,正當民眾於求職無門之際,卻有騙徒以「徵才」為幌子,對求職者騙財騙色,為防止這些情形發生,勞工局長徐火旺特別針對歹徒所施行的詐騙手法提供社會新鮮人於求職時參考:

一、預先繳交保證金、訓練費:騙徒對於上門應徵者統統錄取,但要求錄取者交出保證金、訓練費,等詐財完畢便人去樓空,使被害人欲哭無淚。

二、扣留證件、印章:騙徒將被害人的證件或印章轉賣或變造圖利,甚至將變造後之身分證件申請信用卡或大哥大等,受害人不但未能賺錢,甚至還會惹上官司。

三、以高薪或「可借貸」誘惑:歹徒利用人性「貪婪」的弱點,以高薪徵才或可先借貸,吸引被害人上門。

四、工作內容語焉不詳:雇主對於工作內容含糊不清或者不正面答覆,這可能就有隱藏色情行業的可能。

五、面試地點不在公司:騙徒將面試地點約在所謂其開設「公司」以外的地點,當被害人疏防範時,便趁機下迷藥使被害人人財兩失。

六、簽下不合理的雇用契約:歹徒利用求職者急需工作賺錢之弱點,簽下不合理的契約:如未任職一年以上需賠償公司、超時工作無加班費等,使求職者成為被壓榨的對象,雖然有違勞基法規定,但亦延生糾紛。

七、以「向高成就感挑戰」徵才:這可能就是以「傳銷」為名行「老鼠會」之實的公司。

  勞工局長徐火旺在此呼籲求職者,不要有貪小便宜的心態時,事實上,在景氣不佳的現在,很少有企業老板會以高薪徵才,求職者應認清自身之經歷以免掉落陷阱。當然、為免求職時被詐騙,最可靠的方法,就是直接向台中區就業服務中心(電話:04-22225153)詢問企業缺才情形,才能獲致工作的安全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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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1-06-11
  • 點閱次數: 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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