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頃正研擬方案,建請行政院九二一重建委員會協助受災戶購置市內空屋及滯銷之國民住宅。
市府工務局表示:中央為使受災戶早日獲得安定,將有購屋博覽會之舉辦,市府社會局前已辦理「受災戶購屋補助」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補助內容為:列冊有案之全倒戶及無法居住之受災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收入少於七、五九八元者)補助八十萬元,每人每月收入多於七、五九八元少於一八、九九五元之中低收入戶補助四十萬,每人每月收入多於一八、九九五元少於二O、三九二元者補助廿萬元,但申購國民住宅者,因國宅業已打折降價,因此不予補助,中央舉辦售屋博覽會時,並由工務局住宅課配合廣為宣導。
有關受損大樓修繕補助之申請,市府工務局決延至七月十五日截止申請,目前已收到廿五案,均要求補助六十萬元,正在審查之中。
另外執行拆除引起爭議之美麗殿、東方巴黎及衛道路一五五之一號,希望中央公共工程委員會或司法機關能早日認定。
關於申請補助,依照規定應檢附原始憑證,但市府財政局長表示,若干受損房屋為申請減免稅捐,均附原始憑證報請稅捐機關處理之中,因此頗多困難,建議研究如何簡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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