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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內容: (台中訊)納稅人標購法院拍賣房屋,應負責繳納的房屋稅,如何起算?
臺中市稅捐處表示:經由法院拍賣取得之房屋,買受人應於領得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房屋稅條例第七條規定,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移轉及使用情形。此外,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八條規定,拍賣之不動產,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準此規定,買受人自領得不動產移轉證書之下日起,應負責繳納房屋稅,並應於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移轉及使用情形。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年來以信用卡消費已成趨勢,惟營業人於接受刷卡時因未開立發票致遭受罰鍰處罰之情形不斷。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於銷售時開立統一發票,如未依法開立發票致漏報銷售額者,依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應處漏稅額五倍之罰鍰。每半年稅捐處均會就信用卡做專案查核,五月份查獲案件已有伍拾餘件,每件裁罰金額為幾萬元至幾拾萬元不等,呼籲營業人於查核前應自動補開發票並向稅捐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即可免於受罰。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為輔導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將於九十年六月五日(星期二)下午二時至五時假該處二樓訓練教室舉辦一場講習會,該講習會不收任何費用,且免費提供講義。
該處表示,凡現已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均可派員一至二人參加該講習會。欲參加之人員請電(0四)二二二九六一八一轉分機一二0陳宗瑋先生報名。
(台中訊)兩棟房屋互相交換,依規定應申報繳納交換契稅。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一般人常以為兩棟房屋互相交換,雙方祇須負擔交換契稅稅率百分之二之契稅,但契稅條例第六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前項交換有給付差額價款,應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故兩棟房屋相互交換依上揭規定必需申報繳納交換契稅,課徵的稅率較買賣契稅稅率為低,僅為契價的百分二。但兩棟房屋互相交換在價格上有高低差價時,等價部分以交換契稅稅率百分之二核課,差價部分則以買賣稅率百分之六課徵。例如:某甲與某乙各有房屋乙棟互相交換並辦理契稅申報,申報移轉價格甲為一百萬、乙為一百二十萬,依上揭規定乙應課徵契稅為二萬元;甲就等值部分課徵二萬元再加上差價部分二十萬元乘以百分之六為一萬二千元,甲應課徵契稅合計為三萬二千元。
(台中訊)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營利事業單位或機關、團體、公私事業或學校及其他組織,舉辦臨時性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依娛樂稅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於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如有違反該規定將依行政執行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稅捐處特呼籲,如要舉辦不收費之臨時娛樂活動,請舉辦人或提供人事先向該處或所屬分處報備,以避免遭受科處怠金。
(台中訊)執行欠稅稽徵單位有(法寶),欠稅要小心。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為了確保稅捐豐裕國庫,該處對欠稅執行一向認真,為提醒納稅人注意,以免因執行欠稅而影響了自身之日常經濟活動,該處特別揭示稅捐機關執行欠稅法寶,納稅人如要欠稅需三思。因稅法賦予了稽徵機關如下的公權力:
一、對相當於欠繳稅額之財產,可通知有關機關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二、對欠稅之營利事業限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
三、對欠稅者財產實施假扣押。
四、對欠繳稅捐達一定金額者,限制出境。
五、查調欠稅人金融機構之存款餘額。
六、對確定之重大欠稅案件、逃漏稅案件及公示送達案件副知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以上處置,相信定非稅捐稽徵機關和納稅人所樂見,是以納稅人面對稅捐之核定與課徵應坦然面對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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