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目前所擁有八家量販店,前經市議會提出嚴重影響到中區商圈小型店家的沒落,工務局指出過去該類型量販店在住宅區設立,係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十六條之規定,包括符合面臨十五公尺以上道路、地下第一層或地上第一、二層、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加倍附設停車空間、建築物需與鄰地間保留四公尺以上之空地等條件,並經建造預審確認無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與衛生者始准予設立。
市府表示:在此種條件之下,所產生的經濟排擠效應卻影響到其他地區行業的發展,尤其在日前議員於議會質詢時更指出開一家量販店就將迫使二百家店家關門。另方面,該類型量販店經常性的活動安排也對鄰近住宅使用與都市生活品質有所影響,因此,工務局將針對此種情況另再行訂定管制規定,除建立設置之管制機制之外,並對於設置的條件與回饋方式將以嚴格管制。
針對此種情形工務局指出,都市計畫牽涉層面非常之廣,將會對於各時期經濟狀況所產生的都市指標予以監看,不符時宜之法規與土地使用也將依法修正,以確實能夠符合民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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