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市府社會局為因應精省後「台灣省校外課後安親班輔導管理要點」停止適用,業於八十九年十月卅日頒布「台中市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辦法」,將【安親班】名稱統一變更為【課後托育中心】,請業者於九十年七月底前完成變更,未變更者將依規處罰。
社會局婦幼福利課長賴瑪利表示,精省之後,有關安親班等托兒機構將依「台中市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設立辦法」辦理,使市民與業者能有所是從。市府已於三月八日發函通知各立案安親業者,將【安親班】名稱統一變更為【課後托育中心】,並將立案之編號註明在招牌上。
賴課長表並示,往後欲申辦立案之安親業者,皆應以【課後托育中心】名義立案,不得再以【安親班】名義申請。另外,市民若發現尚有懸掛【安親班】招牌之業者,請踴躍檢舉,杜絕不法設立之安親業者,以維護幼童安全。檢舉電話:(0四)二二一八一二三七或二二二七二一三九轉分機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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