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環保類
發佈內容: 關於台中市望高寮地區公共空間之環境清潔維護,市府各單位經研商協調,有關環境之清潔維護仍由環保局負責,並可動支第二預備金招標委外辦理,至於是否納入風景區管理業務,將另行研議。
望高寮綠美化工程,原屬環保局業務,因該局苦無工程專業人員,乃由建設局代辦施工,目前將屆完成,市府並曾訂定「望高寮地區公共空間管理維護要點」劃分各單位權責,不過由於環保局人力、經費有限,致公共空間髒亂不堪,市民多所抱怨。
有關單位會商後,決定有關公共空間環境清潔,仍由環保局負責,人手經費不足,可動支第二預備金招標委外辦理,至於是否納入風景區管理業務,由於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正在辦理之中,俟定案後再議。
依照市府訂定之該地區公共空間管理維護要點,各單位權責劃分為:
─經濟局:統籌該地區公共空間管理事宜,山坡地違規使用之查報、取締及攤販管理。
─工務局:違反都市土地分區使用及違建之查處。
─交通局:交通路線及停車空間之規劃及設置,交通標誌、標線之規劃、設置及維護。
─建設局:公共空間景觀設施、植栽維護管理、場地借用管理及申辦事宜。
─環保局:公共空間之環境清潔維護作業及定時巡查清理及廢棄物(土)傾倒之取締業務。
─警察局:流動攤販、汽機車違規停放及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巡查告發及取締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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