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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宣導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第八款規定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丈使用欴交通工具經申請並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如身心障礙者巳恢復健康而身心障礙手冊被收回或身心障礙者死亡身心障礙手冊被註銷,及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後身心障礙者與車主之戶籍因遷移不屬同一戶口名簿內之成員,均巳不符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車輛所有人應主動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恢復課稅。

  稅捐處指出,因身心障礙者巳恢復健康而身心障礙手冊被收回或身心障礙者死亡致身心障礙手冊被註銷,及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後身心障礙者與車主之戶籍因遷移不屬同一戶口名簿內之成員,均巳不符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經申請並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車輛所有人,應主動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恢復課稅,其應納稅額從身心障礙手冊被收回或被註銷或戶籍遷移日起按日計徵,如車輛所有人未主動申請恢復課稅而被查獲者,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相關規定補稅或處罰,因此,車輛所有人有上述情形者應儘速申請恢復課稅,以維護自身之權益。


  (台中訊)本年度房屋稅已自五月一日起開徵,繳納期間為一個月至五月卅一日截止。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本市房屋稅繳款書日前均已寄交郵局遞送,近日內應會陸續送達房屋所有權人手中;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請持繳款書向就近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或其他代收稅款處繳納。而已辦理約定轉帳納稅戶,除發出轉帳繳納通知外,該處則不寄發稅單,直接由受託之金融機構或郵局於限繳截止日(五月卅一日)扣款後,再寄送轉帳納稅證明書與納稅人;惟請已辦理房屋稅轉帳納稅之民眾,注意於轉帳約定之帳戶內預留足夠之存款餘額俾便扣款繳稅。

  稅捐處指出:房屋稅課稅方式不像地價稅依照所有權個人於本市內擁有應課稅土地歸戶之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課徵,而是按每棟房屋分別發單課稅,除住家用價值十萬元以下之房屋可免除繳稅外,亦即有幾棟房屋即應接獲幾張房屋稅繳款書。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之,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其不為推定者,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

  近日有人查詢:今年房屋稅應納稅額怎和往年有所差異?台中市稅捐處說明:本市房屋稅基本稅率結構並未改變;民眾應繳之稅額如果有所變動,可能係由於發生下列三項原因所造成:?增建房屋未自動申報,經該處稅籍清查後發現而增加。?房屋使用情形變更,適用不同稅率課徵。?依規定現有房屋又折舊一年而減少稅額。民眾對稅單所載事項或應納稅額倘有不了解或疑義之處,可依稅單下方登載之服務員姓名、電話號碼等資料以電話查詢較省時便捷。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提醒本市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繳款期限內儘速繳清稅款;倘有未接獲稅單或收到稅單後又遺失者,也應速向該處或所屬分處要求補發稅單,以免逾期繳納稅款而遭加徵滯納金。又嗣後倘常發生稅單置久遺失或忘記繳稅情事的納稅人,最便利、節省且安全的方法,即利用繳款書所附「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填妥後,至稅捐處或金融機關(銀行、合作社、農會、郵局等地)辦理轉帳納稅手續。次期起,該處即會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自納稅人金融機構存摺帳戶中扣款繳稅。如有需要服務之處,可打免費服務電話O八O0─四三六九六九,該處將竭誠為民眾服務。


  (台中訊)九十年房屋稅開徵至五月三十一日截止,目前繳納情形並不踴躍,台中市稅捐處提醒納稅人依限繳納,免遭罰滯納金,增加額外負擔損失。

  稅捐處表示,部分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的納稅人,均可撥免付費電話:總處○八○○─○八六九六九、○八○○─四三六九六九;大智分處○八○○─四二八二九三;東山分處○八○○─四二三二九五;黎明分處○八○○─四三二二九四等號碼,或利用廿四小時開放傳真專線電話,總處:二二二八二六一三、二二二○二○○九;大智分處:二二八○七○四三;東山分處:二二三三一三七七;黎明分處:二三二一○五四二等號碼。也可利用網址:WWW.TCTAX.GOV.TW申請補發稅單,以便如期繳納。

  稅捐處說,納稅人如利用銀行、合作社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者,該處會先寄房屋稅轉帳納稅通知書給納稅人,但稅款係於繳納期限最後一天由轉帳機構直接扣款,不再寄發繳款書,扣款後再寄送房屋稅轉帳納稅證明給納稅人,因此納稅人應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應繳稅款,不足者請速補足。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1-05-22
  • 點閱次數: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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