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九十年度台中市青年低利購屋貸款,資格複審合格者共四六三戶,市府已發出通知,必須於明年五月十五日前完成住宅購置,並向指定銀行辦妥有關貸款事宜。
台中市辦理九十年度青年購屋低利貸款共受理四九O戶,報經財稅資料中心查核,確無自有住宅,資格符合規定者共四六三戶,市府已函各該申請人,務必依照規定於一年內,即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前完成住宅購置,並向指定銀行辦妥有關貸款事宜,逾期視為放棄,申請人應注意時效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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