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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宣導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假如你在台中市有三幢房屋各座落於三筆不同的土地,五月一日房屋稅開徵前你將收到三張房屋稅繳款書,十一月一日地價稅開徵前你則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繳款書。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現行地價稅採累進稅率,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因此不論同一人在本擁有多少筆土地,每一年度都只有一張地價稅繳款書。而房屋稅係依房屋稅籍使用類別分則依住家用,營業用、非住非營之稅率比例課徵,因此你若擁有三幢房屋每一年度將收到三張房屋稅繳款書。該處並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繳款書時,務必如期繳納,以免受罰。(90.05.03)

 

  (台中訊)如果你於本年九月一日以後出售土地,今年稽徵機關仍將對你課徵該出售土地之地價稅。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地價稅開徵期間為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納稅義務基準日為八月三十一日,八月三十一日當天土地登記簿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對該土地當年度的地價稅負繳納義務,因此你雖然九月一日出售土地,縱然過戶手續在十一月一日己辦妥,因已逾納稅義務基準日之日期,稽徵機關仍應就該出售土地對你課徵本年度的地價稅。相對的,新的土地所有權人則因逾納稅義務基準日才取得該地,不用負擔本年度該地之地價稅。(90.05.03)

 

  (台中訊)房屋移轉辦理契稅申報之申報書表格格式,原為橫式,經財政部修訂為直式,凡是辦理移轉申報者應依修訂後之格式填寫。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契稅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其申報契稅之表格格式原來為橫式,業經財政部修訂改為直式,自即日起凡是辦理申報房屋移轉之納稅義務人,應依修訂後之表格格式填寫,該處及所轄各分處均有提供範本供參考,歡迎索取。。(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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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1-05-03
  • 點閱次數: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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