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配合中央美化市容政策,台中市政府選定台中市綠川東、西街(民權路至雙十路段)作為廣告物示範區路段,市府呼籲該路段商家在接獲工務局通知後,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十五日期間向市府申請,市府將統一發包製造,免費替商家更換廣告招牌,並發給雜項執照。
台中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台中市為整頓市容,塑造街區特色,同時配合中央政府推動街區廣告物示範計劃及城鄉風貌改善計劃,選定綠川東、西街作為優先執行廣告物示範區路段,該示範路段將以全額補助方式鼓勵示範區商家配合,請商家在接獲通知後配合廣告物示範區執行計劃,儘速在期限內提出申請辦理。
市府說,示範區內商家若未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工務局將以未申請雜項執照強制拆除原廣告招牌,並要求商家提出統一招牌規劃設計申請,屆時招牌更新所需費用必須自費,商家並須自行前往申請雜項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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