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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宣導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為增進民眾租稅常識,鼓勵大家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訂於本九十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時起,假台中市西屯區西平南巷三十之三號內政部營建署台中都會公園,舉辦闔家歡健行活動。

  稅捐處表示,本次健行提倡親子活動,地點特選定地形平坦、景緻優美之都會公園,參加活動民眾,須依稅捐處規劃之遊園路線健行,於各站領取飲料 贈品兌換券、摸彩券,贈品為實用日常用計一五○○份,贈完為止。此外有摸采彩品兩百餘份,並備有卡拉OK供民眾娛樂,歡迎大家踴躍參加,稅捐處同時提醒你!參加健行活動請著步鞋、輕便服裝,及注意環保,共同維護自然景觀。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稽徵處指出:公司董事長過世後,未依法改選,而仍繼續營業,如經查明係遭第三者冒用公司名義營業,應以該第三人為處罰對象。

  爰有日本人A君是一家台灣公司的日籍董事,由於這家台灣公司在八十二年欠繳營業稅罰鍰四六六萬元,已達限制出境標準,由稅捐處報請財政部函轉入出境管理局將A君限制出境。惟A君表示,他原在一家台灣公司擔任董事,於七十三年三月即辭掉董事職務,而這家公司的董事長也在同年十月過世,由於公司並未依法改選董事長,並無法運作,此時,有一位吳君,涉嫌冒用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對外營業,導致發生欠稅。

  最高行政法院在八十九年第三三六九號判決中指出,經查本案,吳君在這家台灣公司董事長過世後,自認為公司負責人對外營業,屬於無權代表,對公司不生效力,已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分院認定確實,而A君一再否認吳君為公司負責人,指違章行為是吳君的個人行為,不得對公司補稅,稅捐處對此即有調查之責,不得未經調查,便做成該公司違章處分致限制該公司董事A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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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1-04-18
  • 點閱次數: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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