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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宣導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台中市稅捐處指出:信用卡犯罪事件層出不窮,財政部已決定與金資中心連線,將註銷營業登記、擅自歇業、違章欠稅商店建檔,取消其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避免逃漏稅及經濟犯罪案件發生。

  該處表示,不少商店註銷登記或是歇業,但仍繼續營業,接受信用卡刷卡,即有違反營業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依同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除追繳所漏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甚至有不少業者停、歇業後,未向信用卡中心或銀行,申請註銷其特約商代號及契約關係,而將其刷卡機轉供其他商號使用,並用原商號名稱及特約商代號請款,以致造成該營業額仍算計在已停歇業商號的頭上,並產生上述違章情事,經該處對停歇業行號負責人補稅處罰,雖經復查結果,能還原真實,撤銷原處分,唯已徒增徵納雙方及第三者困擾。近幾年,尤有商店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沒有經營銷售貨物事實,卻以信用卡刷卡方式向銀行詐領款項,令發卡銀行頭痛。

  該處特別籲請要註銷登記之行號,請再多一分細心,一定要向簽約銀行辦理註銷特約代號,或者暫時停業的商號,千萬不要將刷卡機轉供其他商號使用,免得惹禍上身。(90.04.12)


  (台中訊)不動產買賣糾紛,轉而訴諸於檢舉逃漏土地增值稅、契稅,難以遂願。

  台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及土地只要依規定的房屋評定價格或土地公告現值報繳契

稅及土地增值稅,縱經發現實際成交價超過申報之房屋評定價格和土地公告現值,亦無補稅及逃漏稅之適用。

  由於多數納稅義務人因不諳相關法令規定,買賣房地均全權委由代書及仲介辦理,而近來由於房地產低迷,買賣糾紛時起,不平的一方,往往於爭執無法解決時,憤而轉向稽徵機關投訴,並提供買賣實際價格,檢舉對方逃漏契稅或土地增值稅。

  然依土地稅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九條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係由權利人與義務人共同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而稽徵機關現值之審核係以「公告現值」為準,僅於雙方當事人申報之移轉土地現值超過公告土地現值時,方以其雙方自行申報之移轉現值認定;另不動產移轉應徵契稅,依契稅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一律按申報時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房屋標準價格計課契稅,如當事人申報之移轉價格超過標準,而自願以移轉價格繳納契稅者,才按移轉價格課徵契稅。所以當事人要以實際成交價高於申報價檢舉對方逃漏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是難以成立的。(9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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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1-04-12
  • 點閱次數: 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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