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在十一日的四月份第二次市務會議中,通過多起行政院九二一震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經費補助,將列入九十年度第一次追加預算先行墊付辦理,並將送請議會審議。
以上補助款包括災區生活重建經費兩筆計為四、七二六、OOO元,四六、六八五、OOO元,辦理振興災區產業經費八、OOO、OOO元,災區民眾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經費九、三九八、OOO元,辦理住宅及社區重建─災區地籍整理經費七、七OO、OOO元,辦理災區民眾生活重建及公共設施修繕經費二二、三二九、OOO元,振興災區觀光產業經費一三、三OO、OOO元,辦理住宅及社區重建各項工程經費二三二、五一五、OOO元,補助軍功國小、東山國中舊址九二一震災紀念公園規劃案經費一、OOO、OOO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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