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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路三段打通工程 市府要求包商加強防汛措施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汛期時屆,台中市政府開闢廿八公尺第一號道路(即青海路三段打通工程)穿越筏子溪水道工程,要求承包商擬定加強防汛防災緊急措施,以便報請第三河川局核備。

  主辦單位建設局表示:青路三段打通工程申請使用筏子溪河川地,原則上已獲經濟部水利處同意,惟水利法規定在防汛期內(五月一日至十一月卅日)凡屬穿越水道或水利設施底部之建造物均不得施工,但遇有特殊情況趕工時,應由興辦事業人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並派員監督。

  為因應以上規定,建設局已協調承包廠商派員查核施設構造物之依規施作,並擬定加強防汛防災緊急措施,函報第三河川局辦理。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4-11
  • 點閱次數: 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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