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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公廁清掃發包 將要求僱用中低收入戶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的公園公廁在環保局強力查處及開立七張罰單下,已有明顯改善,市府已決定五月十一日起將全市六十六個公廁依七個行政區分成七包發包,同時要求廠商每二個鐘頭打掃一次,同時打掃人員須二分之一以上僱台中市的中低收入戶,並保障符合勞基法的最低工資要求。

市長張溫鷹對於環保局的強力處罰十分滿意;她同時也表示,工業區的馬路坑坑洞洞,民眾不滿意下經常向市府陳情,但工業區的馬路不屬市府維護管理權責內,無法代為維修,最近市府相關單位以開立罰單方式,讓工業區立即找來高工局將坑洞補起來,現在工業區內的馬路已沒有坑洞了,因此她要求各單位該罰的就要罰,這樣才有辦法維護台中市民的生活品質。

建設局景觀課表示,台中市目前有53個公園66個公廁,原本去年以700萬元發包清潔工作,今年共分二包發包結果由同一家公司低價搶標,最後得標金額為600萬元,得標廠商以經費短絀難徹底執行為由,造成許多民眾詬病,目前除了由環保局強力查處外,在5月11日合約到期日,扣除中區無公園公廁外,將以七個行政區分為七包發包,並要求廠商須僱用二分之一以上的台中市中低收入戶為清潔工,同時依勞基法保障最低工資,在清潔打掃方面,要求每日打掃,並且二個小時需巡視清理一次,希望台中市公廁在重新發包後能有一定的清潔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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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1-04-04
  • 點閱次數: 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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