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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內容: (台中訊)共有建物經法院確定判決分割如部分共有人未依規定申繳契稅經通知逾期不報繳應依法補稅及處罰
台中市稅捐處表示:契稅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共有建物經法院判決分割,共有人之一就其本人持分部分依法申報分割契稅,並經繳納完畢持憑法院確定判決書及契稅收據,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八規定,單獨申請登記,其他共有人未依規定申繳契稅,經稽徵機關通知申繳契稅,逾期仍不申報繳納,應依上開規定補稅及處罰,據此該處呼籲納稅人務必依限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台中訊)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目前發現本市買賣化粧品、健康食品、電器、電腦設備及光碟等業者,屢經人檢舉郵政劃撥銷售貨物有漏開發票情形,該處已透過郵政儲金匯業局蒐集相關資料,近日內將專案查核營業人郵政劃撥銷售貨物有無依規定開立發票。
稅捐處指出,隨消費習慣之改變,消費者購物方式趨向多元化,除以商品目錄購物外尚可透過網路購物、電視購物,故營業人以郵政劃撥方式來收取貨款亦趨普遍;為了解以郵政劃撥方式來收取貨款之營業人有無短、漏開發票情事,故以專案方式對營業人之郵政劃撥款明細加強查核,應可防杜取巧逃漏。
目前稅捐處已將查核資料收集完成,因係對郵政劃撥銷售貨物第一次成立專案查核,故該處特別呼籲營業人,自行檢視劃撥款資料,如有短報或漏報稅額情形,請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額,否則被查獲後除追繳稅款外,還要加處所漏營業稅一至十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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