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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宣導類 

發佈內容:   (台中訊)原已辦理轉帳納稅之房地,買賣移轉過戶後,應如何處理?

  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人房地買賣移轉過戶,不論買進或賣出,該房地因稅籍異動,所有權人(納稅義務人)皆已變更,與原辦理轉帳納稅之納稅義務人不同,因此,移轉過戶後之房地,原所有權人應辦理終止轉帳納稅,新所有權人則必須重新辦理轉帳納稅手續,房屋、地價稅開徵時,才能如期轉帳代繳。

  該處指出,仍有部分納稅人原已辦理轉帳納稅之房地,買賣移轉過戶後,忘記辦理終止轉帳納稅手續,來電詢問今年度房屋3、地價稅會不會再被扣款;該處說,原已辦理轉帳納稅之房地,因稅籍異動,納稅義務人變更者,就不會轉帳扣款,惟仍請原納稅義務人記得辦理終止轉帳納稅手續。

 

  (台中訊)臺中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歷年來該處在執行財政部交下各項查緝逃漏稅專案之稽徵績效優異,例如連續四年辦理信用卡專案查核結果,現在本市營業人在受理信用卡消費時大都能主動開立發票,使稅收無形中亦有成長,另在現金或其他付款方式之交易,雖較難掌握課稅資料,但為維護租稅公平,稅捐處除加強輔導營業人誠實開立發票外,並已擬定多項查核專案,以杜逃漏。

  稅捐處指出,由於社會環境變遷,資訊科技發達,致使不法逃漏稅案件層出不窮,惟為維護稅政,執行查緝逃漏稅仍是必須堅持的工作,目前依據財政部訂頒「台灣省各縣市稅捐稽徵處九十年專案查核作業計劃」,該處已因地制宜蒐集相關資料後,選定「巨額留抵稅額營業人」、「郵政劃撥銷售貨物」、「受理信用卡消費營業人」及「免稅營業人有無將應稅貨物或勞務申報為免稅銷售額」等四項專案,進行查核。

  在前述專案查核前,該處仍呼籲業者能自行檢查帳證及收付款資料,如發現有漏開發票之情形,請儘速依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漏稅額,以免爾後被查獲違章,除須補本稅外,尚被處一至十倍罰鍰,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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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1-04-03
  • 點閱次數: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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