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私立嶺東技術學院透過市府,要求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規定,以個案變更農業區部分土地為文教區及道路用地,經內政部有條件同意,市府將函請該校提出說明,經過評估後再報請內政部核定。
據了解:以上申請以個案方式變更之農業土地,位於台中監獄以南,面積計約十五公頃餘,內政部致函台中市政府,略以根據教育部意見獎助私人興學,以暢通技職教育學生進路為該部重要政策,本案可視為配合中央興建之重大設施,且有迅行變更之必要…本案應請市府查明,如不影響該地都市計畫整體之發展及鄰近土地使用分區,准依都市計畫法第廿七條規定辦理。
惟變更農業區為文教區,依照行政院規定,雖得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仍應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由私立學校規劃適當設施兼供附近居民使用,以適度回饋地方。
市府對於以上「不影響該地都市計畫之整體發展及鄰近土地使用分區」以及開發計畫適度回饋地方等提出詳細說明,於評估後再函報內政部核定。
該地如核准都市計畫變更在名稱上應為「私立嶺東技術學院用地」或稱為「文教區(供嶺東技術學院使用)」,並據了解嶺東技術學院計劃在該地成立第二校區。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