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設於台中市的國立台中護理專科學校,以個案方式申請變更「文高21」用地為「文大」用地,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表示,內政部頃已下達公文,在不影響都市計畫整體發展下,准依規定變更。
都市計畫課表示:市府除依都市計畫法第廿五條申請個案變更外,教育部亦函內政部營建署指出:護校改制護專以提昇護理教育學生素質為該部重要政策,本案可視為配合中央重要政策,有迅行變更之必要,建請予以同意。
內政部致市府公文指出:「…如確不影響該地區都市計畫整體發展,亦不妨礙鄰近土地使用分區,准依規定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市府即將函覆內政部請求准予變更。
原「文高21」用地位於南屯區寶文段,即嶺東路一側土地面積計八.O七公頃,變更為「文大」用地後,將擴大招生培育護理人才,台中護理專科學校原為台灣省立高級護理職業學校,精省之後改為國立,並改制為專科學校,該校現址位於台中市三民路交會處為「文高11」用地,由於原為高職學校改制後延續原來之使用,尚未辦理都市計畫,土地面積計O.九四公頃,據了解護專將來遷校後,現址土地可能作為舉辦有關短期訓練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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