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東區公所將遷往長福路新落成里民活動中心辦公。
民政局長程介穗廿一日在市府主管會報中表示:東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目前之位於和平街六十一號聯合辦公場所,由於場所過於擁擠,造成公務員辦公及市民洽公的不便,新近落成的里民活動中心總樓地板面積合計五千八百餘平方公尺,並附有四十多個停車位,足夠兩單位使用有餘,東區公所曾與當地民意代表及里長溝通,均一致同意區公所遷往活動中心辦公。
程局長並表示:合計全部搬遷等費用不過一千六百萬元,而依照原區公所遷建計畫,利用都市計畫機關用地興建則需三億餘元。
有關搬遷費用,市府將辦理追加預算辦理,不過民政局將再邀集當地民意代表及里長舉行一次正式座談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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