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的勞工朋友們請注意,台中市政府為輔助勞工修繕住宅,改善勞工居住環境及提昇生活品質,九十年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即將要開始辦理了。
申請書表索取時間將自四月二日至四月三十日止(星期例假日除外)在市府勞工局供勞工朋友索取(書表可自行影印),請勞工朋友於申請期間(四月二月至四月三十日郵戳為憑),填妥申請表格並檢齊證件,以掛號郵寄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即可(台中市民權路100號4樓)。
勞工局長徐火旺表示,此次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申請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家庭眷屬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有配偶之現職勞工,應以本人、配偶及子女為一申請單位。
(二) 無配偶之現職勞工,本人須年滿二十歲且與直系親屬(父母或子女)為一申請單位。
(三) 四十歲以上單身者得以本人為申請單位。
二、 一般勞工朋友參加保險年資須累計滿三年。
三、 住宅狀況須僅有一戶且屋齡在十年以上確有修繕必要之合法住宅。
今年辦理戶數為一百七十戶,最高貸款額度為新台幣五十萬元,優惠貸款利率目前為5%(每年比照國宅貸款利率機動調整),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七年並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請有意申請之勞工朋友務必於期限內以掛號郵寄申請,市府將按寄達之先後順序隨到隨審,額滿為止,餘則依序列為侯補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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