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為了給女性有一個友善的工作環境,終結職場性騷擾的發生,勞工局即將公布「台中市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要點」,未來只要在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都可以向勞工局檢舉,如果經過「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成立,除了將對雇主處以3000-30000元的罰鍰外,如果涉及法律責任,勞工局也將提供律師諮詢,幫女性討回公道。此外這個要點的特色還包括,明文規定雇主有義務提供員工免於遭受性騷擾的工作環境,事業單位應該建立申訴制度等,勞工局將要求事業單位直接訂入工作規則,以保障工作職場的安全環境。
勞工局長徐火旺表示:日前有民意調查顯示台灣地區的女性安全感指數不及格,只有55.81分,而有51.6%認為目前女性仍有就業障礙。有54.8%認為女性在職場升遷仍被歧視,更有高達80.8%認為受到包括言語或肢體的性騷擾,可見職場性騷擾是女性在工作場所的共同夢魘,因此現在提出這個性騷擾防制要點有其必要。
徐火旺補充表示:就業歧視案件中最多的是「懷孕歧視」,其次是「性騷擾歧視」,「懷孕歧視」案件因為司法上已經明確表示懷孕條款無效,所以有減少趨勢,但是性騷擾仍然充斥在各個工作場所,但卻得不到社會的重視,甚至以玩笑視之,這不但是對女性人格自主權的侵害,更是對女性在職場上追求表現形成最大的反挫力量。
目前各縣市政府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功能不彰,原因大抵為政府單位不重視、當事人不願投訴,以致於共有16個縣市政府成立迄今案件掛零。台中市以往類似案件都以一般勞資爭議案件處理,所以就業歧視委員會同樣未曾召開過,但是現在要急起直追,未來案件受理後將由承辦人召集「就業歧視處理小組」做第一層判斷,如果確實屬於性騷擾案件,則送「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議,倘若結果認為成立,勞工局將開出3000-30000元罰單,如果當事人要進行訴訟,勞工局也會請律師予以協助。
最後徐火旺強調,單純「台中市工作場所性騷擾防制要點」的公布並無法終結性騷擾,最主要還是希望立法院早日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以及透過要點公布後形成社會教育,讓大眾瞭解到人格不可侵犯的重要性才能達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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