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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內容: 台中市老人及殘障者免費搭乘市區公車問題已獲解決,交通局正簽請市長核定之中,預計本月中旬即可開始實施。
交通局表示:此一措施優惠對象為在台中市設籍六個月以上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及領有殘障手冊之民眾,概略估計六十五歲以上老人約六萬餘人,殘胞約二萬餘人,合計將有八萬人受惠。
主辦單位公共運輸課表示:關於車票之印製因涉及有價證券問題,最後決定稱為「市區公車敬老愛殘乘車證」每本為六十張,頃已印製完成,將送交各區公所供老人及殘胞申領,用罄後再行索取,不過老人乘車時應攜帶附有照片之「老人乘車識別證」,殘胞應攜帶殘障手冊。
由於台中市兩家公車公司均兼營公路客運業務,至台中市鄰近鄉鎮票價不同,有關以「敬老愛殘乘車證」前往鄰近鄉鎮問題,交通局正與兩家公車公司研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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