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建設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兩項重要工程,主辦單位建設局十四日在主管會報中提出說明,有關問題均將獲得解決。
一、廿五公尺廿四號道路(即朝馬路打通)工程,有關「A1」號橋台擬使用高鐵徵收取得之協和段6-5、6-6、115-6、116-3等四筆土地,以及「A1」號橋台與高速鐵路局規劃之橋墩重疊一案,經該局與高鐵局及高鐵公司多次會勘研商,高鐵公司已來函,配合市府道路工程設計圖說修改高鐵結構配置,至於土地同意使用部分,正由高鐵局積極承辦之中。
二、「停63」停車場工程,位於湖北街、中華路口南側地界線與都市樁位地籍線位置不符,為避免造成民怨及影響工程進度,經過檢討,決在不影響完工安全使用之前提上,於協調後先依地籍線將建物拆除完畢,並簽奉核准可依地籍線位置完成側溝施作,並為免日後地主申請建築產生界址糾紛,有關地界線與地籍線疑義部分,請工務局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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