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教育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辦理九十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有關應考資格、報名、考試日期,頃經市府教育局訂定。
應考資格:年滿十四足歲之國民得應考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年滿十七足歲之國民得應考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報名日期:自二月十五日起至十八日止(星期四、五為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星期六、日為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報名地點為市府教育局,電話:22220505號。
考試日期為三月四日,考試地點在居仁國民中學(電話:22223620號)試場座次表於考試前一日在居仁國中公布欄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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