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解決九二一震災後社區重建工程,工務局決採取突破性措施,有關各社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擬訂與都市更新會之成立,同時合併辦理,以爭取時間早日完成重建,安定受災民眾生活。
工務局表示:依照內政部營建署頒布之「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震災集合住宅重建流程」,住戶應先申請設立都市更新會,由市府發給立案證明書,然後提出事業概要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但因都市更新會之組成依照內政部指示此一更新團體應為法人,但法人團體須由卅人發起,而發起人中之設籍應涵蓋全市五個行政區,由於未受災行政區設籍人士,勢不可能擔任受災地區都市更新會之發起人,同時立案證明書之格式如何,內政部亦未作規定,因此災後社區重建受限於「都市更新會」之成立,致陷於停頓狀態。
工務局表示:九二一震災發生後,受災社區已有社區重建委員會之成立,市府並有更新委員會之組織,因此將召開市更新委員會討論有關社區重建申請程序,由受災社區重建委員會根據已擬訂之事業概要,立即著手研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請由社政單位對都市更新會之組成有關問題,報請內政部早日解決。
台中市九二一震災後社區重建計有「中興大樓」、「文心大三元」、「天下一家」、「真善美A棟」、「綠色大地B棟」、「忠孝名廈」及「昇平華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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