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內公車客運與公路客運票價不同,易於混淆,市府交通局將與台中監理所及兩家市內公車客運進行協商。
交通局公共運輸課表示:兩家市內公車除辦理市內公車客運外,並有部分路線屬於跨市縣行駛之「公路客運路線」,其中「仁友客運」有105、125兩線,「台中客運」有31、32、36、46、47、52、63、100、102、103、105、106、107、108、109及115共十六線,目前市內公車票價均為十八元,但以上公路客運市區內部分票價另有計算方式。
公路客運市內部分票價計算方式為:二.一九八元(每公里)平均市內路線以八公里計算,計為一七.五八四七元,進位以十八元計算,再加稅負一元,合計為十九元,因此一般民眾如搭乘公路客運路線至市內其他地區則須多付一元票價(不足八公里者亦須付出十九元)致引起若干乘客質疑。
由於公路客運業務係由台中監理所管轄,因此交通局將與該所及兩家市內公車協商,最好公路客運路線行駛市區部分票價亦能降為十八元,以求統一,倘有實際困難,也希望能在公路客運班車作明確標示及說明,或由市內公車特別標示「並非公路客運,票價為十八元」,以免彼此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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