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民國九十年是該局的行動年,將採取多項措施為改善交通而努力。
局長林志盈說:改善都市交通最基本的原則是發展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抑制或取代私有交通工具,根據調查很多民眾希望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但對應如何使用,達到預期之目的,卻茫然無所了解,正在編印中之公車資訊手冊將可輔導民眾達成願望。
另外,為解決都市停車問題,決對主要幹道、重要商圈、人潮聚集地帶,擴大路邊停車收費範圍,並採計時收費方式,促進停車空間之利用,維護停車秩序,紓解車流。
林局長並曾強調交通指引標誌的重要,他指出:很多外地開車來中民眾,例如下高速公路或中投公路進入市區,或前往某一目的地,往往須沿途問路,或僅知由某一途徑前往,致經常遭遇塞車,或走錯道路徒勞奔波,因此在進入市區或市區民眾由市區前往其他目的地,均應在主要幹道之附近設置指示標誌,交通局並將全力設法籌措經費解決此一問題。
另外,交通號誌辦理衛星定位發揮連鎖效應疏散車流,為顧及行人安全,在重要交通路口設置行人倒數計時器,該局八十九及九十年度計畫亦已提出,將使約一百廿餘處路口交通情形獲得顯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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