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室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四項重要都市計畫變更案件,均經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市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課正彙整有關圖說,即可報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都市計畫課表示,四項都市計畫變更案件內容如左:
一、為配合中央重大建設,軍眷住宅「陸裝」、「光華」、「忠勤」等新村重建,辦理土地分割、合併等實際需求,原精武路旁體育場用地,即「體二」南側都市計畫十公尺第九十二之四十八號道路兩側,原機關用地一.六四四七公頃及住宅區O.O七一九公頃,合計一.七一六六公頃,變更後住宅區為O.三九一六公頃,機關用地為一.三二五O公頃,合計仍為一.七一六六公頃。
二、為因應台中市近年內工商業蓬勃發展,而台中市世貿中心之經貿展演場地面積過小,僅可設置二五O個攤位,每攤面積為九平方公尺,合計面積二、二五O平方公尺,而附近停車場亦僅能容納一百餘車輛停放,實際不敷應用,為邁向第三個直轄市未來工商業之發展,將新市政中心西北側位於台中港路、朝富路、河南路及市政北路間之四.五三五公頃之交通用地,可作為經貿展演及相關設施之使用。
三、為紓解中清路交通壅塞開闢水湳機場聯外道路即都市計畫廿公尺第一五一號道路由大鵬路北側至同心路全長二、二五O公尺,因係位於都市計畫後期發展區,以上合計約四.五公頃之道路用地需言浭開發方式,亦即可由政府徵收取得或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使用同意書,保留來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時之土地分配權。
四、台中市為設置機械科技工業園區,將台糖公司所有土地原為都市計畫農業區及部分垃圾處理場用地,合計一二五.五七公頃,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住宅區、機關用地、公園、綠地、自來水、電力、電信等事業用地,污水處理廠、廢棄物處理廠及道路用地,市府為吸引投資發展地方產業,並已先期與台灣機械公會會員不斷協調聯繫,機械業反映認為,台灣土地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估算之開發成本似嫌過高,應再予降低,市府正多方面徵求意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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