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為妥善處理忠孝路夜市攤販問題,對設置攤販集中區進行協調,決由攤販自治會與元大企管公司,就店家意見研提具體辦法,再展開第二次協調。
經濟局市場管理課表示:輔導忠孝路夜市攤販設置攤販集中區,為該課重點工作之一,但先決條件須取得設攤範圍及週邊五十公尺內店家與建築物所有權人六O%以上之同意,目前被認為此一問題不易解決之原因,在於夜市攤販製造髒亂,影響衛生、環保,同時車輛任意停放,阻礙交通,而夜市招牌雜亂,影響觀瞻,且夜間營業亦易散發噪音,影響安寧。
元大企業具有輔導攤販合法營業之經驗,並將參照其他縣市成功案例,於聽取店家意見後,多方進行規劃,如集中區規劃「營業線」,留取通路不阻礙交通,攤販設備等力求整齊劃一,攤販並穿著制服,儀容力求整潔,劃設機車停車位,共同維護管理停車秩序,並可考慮當地環境劃設入口處,美化入口形象,規定招牌規格,作不同內容設計,力求環境寧靜,不使用擴音器及播放音樂。
市場管理課並表示:店家住戶與攤販之間意見上差距,可能需多次協商始有圓滿結果。(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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