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地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第十期重劃區景美段第二二五地號「文高」用地,以設定地上權卅年方式,由葳格學校以權利金三千六百七十八萬得標,使林肯美國學校因而向隅,主辦單位地政局頃移請工務局列入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變更為「文教區」使用。
地政局重劃課表示,依照規定「文高」用地僅能作為興辦公立高中使用,如獲准變更為「文教區」則可設立私立學校、幼稚園及社區大學等。
另據了解,「文高」、「文中」、「文小」等用地,僅能作為設立公立學校使用,主要原因係由於以上土地均係徵收取得,為防止圖利少數人,乃有此限制,但以上景美段第二二五地號土地係屬辦理市地重劃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並非以徵收取得,是否亦應予以限制,尚不無猶待解釋之空間。(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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