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其他類
發佈內容: 為能加強控管行政罰鍰案件執行情形,並有效查核被處分人於移送強制執行後繳納罰鍰情形,今(廿五)召開的公共安全督導會報決議同意開設行政罰鍰繳款專用帳戶,日後有關任何行政罰鍰款項均應繳至該專用帳戶,以利被處分人繳款及處分單位稽核工作。
提案單位法制室表示,以往移送法務部各行政執行處的行政罰鍰強制執行案件,繳款帳戶為「台灣銀行台中分行台中市市庫總存款戶」,因該帳戶是市府各項收支的總帳戶,各項收入來源眾多,且台銀亦無法確實提供繳款的詳細資料,造成市府對帳困難,甚難知悉何人繳款及是否有人繳款,造成稽核上的困難。
為解決上述問題,法制室認為設立行政罰鍰繳款專用帳戶有其必要性,財政局長林顯傾亦表贊同,林局長表示,市府各單位均有行政罰鍰業務,以目前均繳款至台灣銀行台中市市庫總存款戶,因台銀無法提供詳細內容,僅提供收入總數額,不但造成後續銷案作業困難,亦容易發生被處分人已繳納罰鍰,市府卻未銷案而仍向被處分人的財產強制執行時,恐會引起民怨或陳情事件。(0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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