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今(廿六)舉行九十二年第一次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議,針對九二年五月廿八日新公布實施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討論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何就其權責範圍,針對兒童及少年的需要,配合規劃所需福利措施,以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
朝陽科技大學社工系副教授劉邦富委員表示,新制定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比舊法規定還詳細,法規內容對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劃分非常清楚,解決以往責任歸屬及資訊無法整合之問題。劉委員並建議市府可比照該法所採用的層級分工方式,建立市府相關單位權責分工,並統一由一個單位作整合統籌之單一窗口。
他舉例表示,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係屬衛生局業務,由衛生局負責,但兒福法新規定,通報主管機關為社會局,而發展遲緩兒未來之教育問題又屬教育局之業務,同一業務牽涉之單位甚廣,而社政、衛生、教育主管機關如何協調,針對兒童之需要,整合規劃所需福利措施,應是刻不容緩的事。
對於劉委員建議建立台中市層級分工,以利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局長程介穗表示,市府各單位對於兒童及少年福利均積極在推動實施,但是卻沒有一個統合窗口,導致資訊無法整合,他認為劉委員的建議非常好,並承諾將於近期召開協調會,明文訂出權責分工,並決定統合單一窗口。
各單位九二年度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工作計畫報告,社會局提出十三項計畫,包括單親家庭親職能力支持服務、早療家庭親職能力支持服務、短期寄養家庭召募訓練實施計畫、設置社區保母資源中心、親職教育講座、親子活動、成立早期療育通報轉介單一窗口、發展遲緩兒早期療育及融合教育和階段評估服務、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弱勢兒童醫療補助、不幸兒少保護寄養及緊急庇護安置、兒童托育津貼等,現已陸續執行中。
教育局提八項計畫,包括青少年輔導、國中技藝教育班、課後照護活動、推展認輔教師、提供清寒學生獎助及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文具費補助、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宣導等。
衛生局則持續推動六歲以下嬰幼兒「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及青少年保健;警察局亦針對預防少年犯罪及輔導工作加強辦理,並推動婦幼安全宣導實施相關計畫。(0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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