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今天召開台中市老人福利促進委員會第二屆九十二年度第二次會議,討論「重陽節敬老禮金」的發放問題,會中決議,台中市九十三年度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將發放一千元禮品,不再發放現金,至於今年的重陽節則仍維持發放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的敬老禮金。
社會局長程介穗在會中表示,市府一向重視老人福利,在重陽節發放敬老禮品已經有數十年的歷史,幾年前才改為發放現金。但是自從中央發放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後,市政府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的美意,多次遭到中央糾正與中央政策重覆,有違法之嫌,再加上金額龐大,例如今年的發放金額就高達了一億三千五百八十多萬元,造成市府財政的沈重負擔,因此在依法行政原則及財政拮据的雙重考量下,提出了新的提案送交今天的會議討論。
在今天的討論中,與會的各區公所人員認為,雖然「重陽節敬老禮金」已經造成市府財政的沈重負擔,卻也不能驟然喊停,否則將引起極大的反彈,但是若維持發放現金卻有違法的疑慮,因此大多支持社會局的提案。
因此,明年的重陽節,台中市滿六十五歲至九十九歲的老人,每人發給一千元禮品一份。社會局估計,九十三年度全市六十五歲至九十九歲總人數預估七萬五千兩百一十六人,經費預估約需新台幣七千五百二十一萬六千元,至於一百歲以上老人則仍維持發放一萬元禮金,總經費預估約需新台幣七千五百四十一萬六千元。
由於與會的區公所人員表示,發放禮品的困難度較高,容易衍生諸多困擾。因此傾向由等值禮券取代禮品,並且由市府統一採購,不但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也能以量制價(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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