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第十二期重劃區、體二用地及後期發展區 將以都市計劃變更方式開發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困擾台中市政府多年不易解決的第十二期市地重劃、「體二」用地及都市計畫後期發展區開發問題,市府決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並經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已報請內政部核示。


    第十二期市地重劃區,由於土地及費用共同負擔高達五O.八七%,超過四五%的法令規定,主要原因為原重劃區土地面計八一.九四公頃,公共設施過多,致加重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負擔。現市府將附近四六.一三九二公頃農業區土地及都市計畫已規劃之道路用地二O.九二四九公頃一併納入重劃,土地面積擴大為一四九公頃餘,希望能將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之土地負擔降至三八%以下,符合重劃公設四五%以下規定,其費用負擔尚在計算中。


  「體二」用地為台中體育場附近,俗稱之「水源地」一帶,土地面積計九.七一一二公頃,其中部分為私人所有。民國卅八年前後政府遷台,最初為軍營駐紮地帶,為安頓眷屬而逐漸興建房舍,其後又輾轉讓售,致問題趨於複雜,部分土地或建物為私人所有,政府欲辦理徵收,民間反彈極大,開發不易,市府決定保留四.三六八九公頃土地為體育場用地,O.三九五一公頃為公園及兒童遊樂場,O.二O一六公頃為停車場用地,三.八五O八公頃為住宅區,並以都市更新方式進行開發。


  後期發展區部分,包括西、南、北三屯區及南、北兩區列為後期發展區土地,合計共一、三九二.一O七O公頃,市府計劃變更為優先發展地區。其中住宅區八六九.八三O九公頃、商業區五七.一三九三公頃、文中二O.六九二二公頃、文小二一.三六八四公頃、文中小一五.三五八六公頃、機關用地四.四O三公頃、電力用地O.六五九五公頃、交通用地.三二六五公頃、停車場用地O.八二一七公頃、廣兼停一一.六二八O公頃、公園三七.五六二公頃、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六.六四公頃、兒童遊樂場一.二九五六公頃、綠地O.三O五四公頃、排水道一四.五一三九公頃、園道五.六三六六公頃、道路三一四.四九二四公頃、道路兼排水道一.四二四公頃。(7/3*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
  • 發布日期: 2003-07-03
  • 點閱次數: 90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