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在七日召開的七月份市務會議中通過「台中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辦法」即將發布實施。
所謂特殊結構建築物係指高廣超過十五層樓或五十公尺以上,或鋼骨構造、預力混凝土構造跨距超過廿公尺以上,或地下層含基礎深度超過十五公尺,或地下層超過三層,或建築基地位於活動斷層,或地質敏感地帶,地下層含基礎總深度超過七公尺,或地下層超過一層,或震災後必須維持機能之政府機構、醫院、消防、警務、電信或電力單位,以及提供作為救災執行公務,或大眾庇護場所之學校、集會堂、活動中心、體育館等各幢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其結構設計均應委託審查。
委託審查之機關團體為:1.東海大學,2.逢甲大學,3.朝陽科技大學,4.中興大學,5.台灣省建築師公會,6.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7.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8.其他經市府工務局核定之機關團體。(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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