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對檳榔攤業者將加強管理,有店面業者將由經濟局商業課辦理,一般散佈全市不同角落者,經濟局已委由元大企管公司著手調查。
市府對檳榔攤業之加強管理,主要目的在維護社會良善風俗,一般「檳榔西施」穿著過於暴露,不僅破壞良風善俗,而且易導致其他事故發生。
商業課表示,有店面檳榔攤業者,將依照商業登記法予以管理,擅自擴大營業面積至騎樓或道路者依法予以查處。
至於道路兩旁之檳榔攤,目前警察局對於穿著過於暴露之「檳榔西施」已在注意查處,等元大企管公司調查完成後,將由市場管理課依照攤販輔導自治條例加強處理。
市場管理課表示,依照攤販管理輔導自治條例聯合取締處罰基準,攤販違反規定之罰則相當沈重,雖然目前尚在半年輔導期間之內,暫不處罰,不過攤販必須先行對罰則內容予以瞭解,依照規定未經許可營業者,第一次處新台幣五千元罰鍰,再犯者不斷加倍處罰,其餘如妨害交通、社會秩序、製造噪音、販賣未經許可物品、環境未保持清潔者,均有不同之處罰。(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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