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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新市徽、市旗即將於三十日出爐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新聞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的新市徽、市旗即將出爐。歷經專家評審及網路票選二階段,目前正進行最後階段的確認,台中市政府將於本月三十日舉行最後評選會確認後,於八月十一日舉行頒獎典禮。


  目前沿用之市徽是民國十年配合台中市役所辦公廳的落成,由當時的市役所(市政府)公開徵求市章設計經評選而產生的市徽圖案,雖然頗具歷史價值,卻稍顯不符現代意象風潮。再加上為數不少的民眾建議可以以活發、清新的圖案來突顯台中市年輕、活力的新形象,因此,台中市政府基於強化都市行銷,建立台中市品牌識別形象的目的,才決定公開徵選優秀作品。希望透過專家學者的專業判斷及全體市民參與的票選活動,選出最具「新台中」整體特色的新市徽及市旗。


  徵選活動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的公開評審已經在六月十三日舉行,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及市府主管共十位組成「評選委員會」,由各評審委員以專業並且符合台中市特色的角度,對990件作品依序進行初選與複選,最後選出十件入圍作品,於台中市政府網站進行第二階段民眾票選,並於七月十三日完成公開票選作業,累計有九萬零七百壹拾六人共同票選新市徽、市旗。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表示,入圍作品的成績由評選委員會審核佔三分之一,網路票選佔三分之二,其中網路票選的部份,若發現有疑議的選票,將送評選委員會審核。


  在「評選委員會」的成員方面,市府為廣徵民意,也曾主動邀請市議會推薦五位議員擔任「評選委員會」委員,後來因礙於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直轄市議員不得兼任各該直轄縣市政府何職務或名義。」而作罷。惟市長胡志強表示,市政府一定會將決選結果提送市議會,以示尊重。


  「市徽、市旗設計公開徵選活動」決選會議因部份評選委員出國,延至本月三十日開會進行最後評選及成績確認工作,並訂於八月十一日舉行頒獎。(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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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3-07-18
  • 點閱次數: 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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