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公車將於八月一日起實施分段收費,市府交通旅遊局決擴大對乘客宣導。
主辦單位公共運輸課表示,市內公車連同公路客運部分共七十條路線,自八月一日起實施分段收費,由於分段點及緩衝區之劃設各不相同,因此將委由廣告公司印製褶頁,詳細向乘客說明,大體上原有以車站為中心向外作輻射狀發車之路線,以文心路為分段點,而高潛力公車路線大體上以台中港路為分段點,行駛西屯路之公車,以科博館為分段點,不過,乘客搭乘公車最好先查閱宣導資料,以免浪費金錢,值得注意的是,如有乘客在分段點前一站之緩衝區登車,投錢後勿忘向司機索取「段號證」於下車交還,以便與其他兩段乘車之乘客有所區分,而每輛公車之段號證編號均不相同,乘車無法混雜使用。(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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