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民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將從八月一日起提供「英文戶籍本」申辦業務,市民只要在台中市設籍超過三個月,即可透過簡便的申請流程取得英文戶籍謄本。
市府民政局表示,現行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謄本核發均以中文為主,市民如需前往他國使用該份戶籍本,均需往翻譯社翻譯成外文並經法院公證後方可使用,十分不便。為了提昇行政效率及便利民眾,民政局數月前即著手建置「台中市英文戶籍謄本管理系統」,如今已建置完成,並且在戶政事務所設立單一窗口,將在八月一日正式啟用,受理民眾申請。
八月一日起,凡是在台中市設籍三個月以上的市民,只要備妥申請書、中文現戶戶籍謄本、當事人國民身份證、護照影本以及印章,就可以至全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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