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警察機關因執行勤務需要,經常會在道路上暫時停放警用車輛,尤其是各分局或派出所因應警備需求,多會把待勤車輛停放在門口或周邊道路,但現行道路停車格位並未有警車專用停車格,造成民眾常誤認為警車在跟市民爭車位,為解決此項爭議,交通局已決定在派出所兩旁劃設警備車專用停車格位。
為配合警察局警備車與勤務車值勤停車,交通局將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在適當地點設置警備專用車格及警用勤務車格,民眾不能佔用,否則將依法開單告發。
為了便於識別,交通局將在車格線內設置「警備車專用」、「勤務專用」標字,並於緊靠路邊適當明顯處豎立標誌,至於設置的數量及位置,目前正由警察局統計當中,交通局表示為避免對一般民眾停車造成影響,原則上設置的路段將緊鄰警察局及派出所兩旁。(7/29*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