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公車自八月一日起已正式實施分段收費,交通旅遊局為瞭解客運公司實際運作情形及乘客搭乘狀況,實施首日即派員前往台中車站及綠川東站實地觀察,除幾項小缺失,已要求業者立即更正改善外,整體來說,實施情形大致良好。
交通旅遊局今現場實地觀察後發現有以下三點缺失:
一、客運公司辦理舊月票退款作業時,以每格次十六元計算退費,與剛購買時六十格次九百七十元(每格次約十六點一七元)有些許價差,引發部分退票民眾質疑,經現場與客運公司票務人員溝通後,已改為按比例計算再四捨五入後退費。
二、駕駛員仍不熟悉操作車上「上車投幣」及「下車投幣」燈號之變換時機,現場發現駕駛員由起點第一段發車時,車上顯示燈號應為「上車投幣」,卻顯示為「下車投幣」的情形,經提醒駕駛員後才切換為正確燈號。
三、由於公路客運費率係以里程計價,與市區客運分段收費方式不同,台中及仁友客運公司為便於市民搭乘,特別將公路客運路線比照市區客運分段收費,但由於市區達到兩段票里程之乘客需付二十六元,台中客運公司已經主動降價與公路客運相同為十九元,但因部分乘客不清楚上述措施,紛紛改搭其他公路客運車輛,造成駕駛員抱怨乘客流失。台中客運公司所屬公路客運路線有46、45、42、41、36、47、63、32、31、102黃、102白、100、103、105、108、115、106、107、702、52、747、777等二十二條路線,該公司表示在市區達到兩段票部分,上述路線將比照公路客運費率十九元收費。
除了上述三點缺失以外,部分駕駛員也說現在乘客上車都要多花一點時間解釋分段收費方式,也有乘客一次就要投兩段票車資,為了怕在第二段下車時產生糾紛,駕駛員也會先給乘客段號證在第二段時憑證下車,不過整體觀察首日搭乘情形,大致說來尚稱良好,另外統聯客運四條高潛力公車路線由於今年二月一日開始收費以來,就實施分段收費,因此該線乘客已習慣上述方式。
此外,交通旅遊局印製的一萬五千份分段收費宣導摺頁,由於民眾索取踴躍,將再印製五萬份可放進皮夾的小摺頁,該小摺頁包括分段收費之圖示說明,及各路線緩衝區資訊,預定於八月五日在車上發放。若民眾未索取到小摺頁,可至台中市政府網站點選「公車資訊」,下載摺頁正反面圖檔,以彩色印表機列印後裁剪黏貼則可。(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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