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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執行「展招」專案 今日起查報違規招牌廣告物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工務類 

發佈內容:   為改善台中市建築物招牌廣告物,台中市政府工務局於八月一日起開始查報告發,工務局副局長黃崇典今天上午親自率隊,由台中港路與五權路交會路口起逐步向北展開查報,工務局先限期改善,十月一日起開始拆除。黃崇典強調,為整頓市容,絕對會貫徹執行「展招」專案,也請市民配合。


  黃崇典表示,商店為整個都市發展帶來蓬勃生機,然其所附加之廣告宣傳也對都市景觀造成衝擊。為整頓市容,市府將依序清查中港路、中清路以及五權西路這三條主要幹道,再擴及全市其他道路。自今日起依照違規程度分別在廣告物上張貼紅、黃、綠色標章,今天上午共張貼四張紅色標章,三十四張黃色標章以及二十一張綠色標章。如果商家未限期改善,十月一日起將逕行拆除。如果商家在市府拆除後新增違規廣告物,將依建築法處以四至二十萬元的罰鍰。


     主辦單位工務局使用管理課表示,建築基地內違規廣告物依違規程度分別張貼紅、黃、綠色不同標章。違規程度較為嚴重之紅色標章部分,如涉及影響公共安全,將儘先執行拆除。依照計畫規定紅色標章部分應於市府查報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完成改善;違規程度較輕之黃色標章部分,影響公共安全廣告物亦儘先予以拆除;其餘應於查報通知之日起卅日內完成改善。以上逾期未改善者強制執行拆除,綠色標章部分,除危害公共安全部分依紅色標章規定予以拆除外,其他暫不處理。(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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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區里行政
  • 發布日期: 2003-08-01
  • 點閱次數: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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