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勞工類
發佈內容: 為了協助僱主適當規劃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流程及工作內容,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及職業訓練局提供「職務再設計」的補助,不清楚如何排除身心障礙員工的工作障礙及職務再設計的僱主,可以直接與勞工局或職訓局聯繫,讓他們提供您諮詢與協助規劃的服務喔。
僱用身心障礙員工的僱主,想要協助他們排除就業中所遭遇的困難,但不知道如何著手,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可提供的協助項目,包括雇主如何提供合理的職務再設計,例如調整工作職務、改善工作機具、設備或工作環境等;實施內容的評估與規劃、與職務再設計計畫書的撰寫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為協助身心障礙員工排除工作障礙,特別補助
僱用單位「職務再設計」,以增進工作效能、促進其穩定就業。補助的相關規定如下:
補助對象: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及團體。唯雇主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不得提出申請。
每一申請單位,以單一個案方式申請補助。補助費依照核定之項目與核定金額撥付,申請金額若超過核定金額時,其差額應由申請單位負擔。每單位年度內補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貳拾萬元為限。若二年內該補助項目之職位出缺時,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報推介同障別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若於通報七日內無法推介者,得有僱用(申請)單位自行進用。
補助項目:j改善工作環境或設備k改善工作場所機具l改善工作條件m調整工作內容,例如工作重組、簡化工作流程等。非屬工作上專用之輔具與公共建築物應依法改善之部分,不在本補助申請範圍。
由勞委會職訓局就業服務中心受理案件。臺中區就業服務中心(地址:臺中市市府路六號。電話:04-22225153);若還有任何有關「職務再設計」的問題,請電話洽詢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電話:04-22291731)或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臺中區就業服務中心。
(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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