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交通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在四日召開的八月份市務會議中,通過「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辦法」修正案,即將公布實施,在討論本案時,市長胡志強認為公有路外停車場收費應較路邊停車收費為低,並指示交通局應在年底前逐步改善完成。
上一修正主要內容在於第三條之規定:停車月票之售價、停車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台中市政府另行公告,議會認為對於民眾權益之保障有所不妥,修正後條文為「停車月票之售價、停車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台中市政府另行公告,停車月票售價之調整應於公告前召開說明會,並於公告後函請台中市議會查照」。
胡市長認為路外停車場之收費應較路邊停車收費低廉,駕駛人始肯前往停車,目前委外營運之路外停車場,據說有收費高於路邊停車情形,希望交通局能統籌辦理,並在年底前逐步改善完成。(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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