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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考量身心障礙者居住需求 開辦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社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即日起開辦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福利措施,以照顧身心障礙者居住需求。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中低收入戶且持有市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其本人及同住扶養者因無自有住宅,而租賃座落於台中市之房屋居住者,均可享有本項福利補助。


  社會局表示,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標準係依家戶人口數及租屋坪數計算,補助方式為每月單身戶最高補助九00元,二口家庭最高補助一、八00元,三口以上家庭最高補助二、七00元。


  社會局呼籲符合資格者,自即日起持申請人及其同住扶養者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身心障礙手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載明租賃房屋面積之租賃契約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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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03-08-11
  • 點閱次數: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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