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法制類
發佈內容: 法務部於十二日下午在臺中市政府辦「推動修正行政程序法座談會」與台灣省政府及中部地區各縣市政府就行政程序法適用及修正意見共同討論,並了解行政機關實際業務辦理情形,期望能秉持依法行政原則,達到增進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
法務部於北、中、南區分別舉辦座談會,了解地方政府在執行實務上所遭遇的問題。中區座談會於臺中市政府舉行,共有台灣省政府、台中縣、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政府代表與會,法務部則由次長林錫堯率法律事務司官員與會。
林次長表示,行政程序法於九十年一月一日施行,可以說是各類行政法之基礎,其立法目的在確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並增進人民對行政的信賴。歷經十餘年之研究與立法過程,其公布施行係行政法制史上重要的里程碑。而舉辦座談會之目的,則在了解行政機關實務執行有無困難及適用疑義,並收集修法之建議事項。
蕭副市長代表本府歡迎法務部來府辦理座談,副市長指出行政程序法施行迄今逾兩年,於人民對行政程序之了解及政府應遵循依法行政原則等皆有莫大的助益。而市長亦秉持法制為先,依法行政之態度積極推動各項施政。希望透過中央、臺灣省政府與中部各縣市政府代表交換意見,充分溝通,期能提升服務品質,保障人民權益。
座談會會前胡市長與台中縣黃縣長本於府內參加全運會評選簡報,得知消息亦連袂到達會場向法務部致歡迎之意,期能藉座談來達到中央與地方溝通之目的。(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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