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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一日起簡化測量案件辦理程序

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地政類 

發佈內容:   台中市政府決自九月一日起,對於司法機關囑託辦理之測量案件採取便民措施,毋須債權人再行填寫複丈申請書,以加強便民並提昇服務績效。


    地政局測量課表示,司法機關囑託辦理之測量案件以銀行申請拍賣之不動產居多,但亦有個別債權人申請拍賣之案件,過去各地政事務所接到法院通知,另由債權人填寫複丈申請書方予以辦理,自九月一日起,各地政事務所接到法院來函,即根據收件直接予以辦理,毋需債權人再填寫申請書,不過債權人必須依照規定,至遲在重測之前一天繳納重測費用,否則不予辦理。(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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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03-08-13
  • 點閱次數: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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