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 新聞局
發佈類別: 經濟類
發佈內容: 流動咖啡業興起,引起台中市政府有關單位的熱烈探討。
台中市大隆路、精明一街發現路旁有設置座椅供顧客飲用咖啡情形,被認為有助於民眾旅遊休閒,且可提振商機,不過經濟局產業發展課表示,以上營業並非「流動咖啡」,關於咖啡的供應均係在店內燒煮,有固定的場所,並經核准完成商業登記,只不過顧客可以在路旁設置之座椅飲用休閒,大隆路部分依照「台中市商店街區管理輔導自治條例」的規定,將由業者成立管理委員會,設置座椅則為街道家具之一種,並不妨礙交通及行人,並與市府簽約,對營業範圍土地予以認養,負責環境清潔等之維護,營業期限將定為兩年一期。
至於精明一街部分,由於街道等均係自行開闢,土地仍為私人所有,管理委員會並經市府核准成立,但不發生道路、土地等之認養問題。
目前所謂「流動咖啡」在台中市亦已出現,但多以汽車在空地停放並安排座椅,然後開始營業,以目前情形觀察,對於交通尚未造成妨礙,業者為經營此一行業亦多注意環境衛生,避免製造髒亂,建設局已指示景觀工程課進行研究,可否租用停車格停放「咖啡車」並認養營業範圍內土地,負責清潔、衛生之管理維護,以便利民眾旅遊休閒。
不過經濟局商業課認為:依照目前法令規定,欲求合法經營,必須有固定營業場所始能准予登記,否則將視同流動攤販處理,至於租用停車格作為營業場所,恐法令上尚待研究。(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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